1. 招标条件
本四川 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8.28”洪灾木座水电站仓库重建项目机械仓库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华能木座水电站厂区,距离绵阳市约210公里。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建筑层数一层,设计高度为13.95米,设计建筑面积约1506平方米(长×宽:78.9m×19.1m),建筑结构形式为排架结构,建筑结构的抗震类别为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机械仓库内增设设计高度为4.3米,设计建筑面积约202.5平方米的保温仓库(长×宽:30.0m×6.75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四川 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8.28”洪灾木座水电站仓库重建项目机械仓库建设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资格证(C证);
3.2.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起至今)完成或正在履行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在1000平米或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15日9:00起至2019年7月2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5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8月5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