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端废水旁路烟道蒸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本工程主要包括末端废水零排放工程内所有设备及建构筑物拆除、新建系统与其他系统的连接、消防、给排水、通风、空调、道路、地坪、沟道、绿化等。
工期要求:计划于2019年8月10日开工,于2019年12月10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绝对工期控制在80天以内。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末端废水旁路烟道蒸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本标段最高限价为24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末端废水旁路烟道蒸发改造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所用技术为旁路烟气蒸发旋转喷雾工艺且介质温度为300摄氏度及以上烟气的300兆瓦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已投运的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与投运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且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水处理污染防治)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质,且项目经理有类似项目管理经历,提供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15日09时00分到2019年7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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