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2020至2021年度次氯酸钠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1.招标条件
本华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2020至2021年度次氯酸钠单价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
2)规模: 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00MW 机组,本项目机组容量为2×1036MW。
3)建设工期: 已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2020至2021年度次氯酸钠单价采购;数量:以实际到货为准;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5)交货地点: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6)交货期:接到订单后48小时内。服务期为2年,计划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卖方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生产单位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证书影印件。卖方如非产品生产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代理书。
资格能力要求: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合计供应1500吨及以上浓度为10%次氯酸钠的销售业绩,或者具有2个及以上与电厂用户签订的年度供应的浓度为10%次氯酸钠销售业绩证明,并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12日9:00起至2019年7月18日17:00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