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发电有限公司3号炉脱硝废旧催化剂无害化处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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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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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公司3号炉脱硝废旧催化剂无害化处理 |
3号锅炉SCR法烟气脱硝系统初装两层共616块,1129.2立方米废旧催化剂无害化安全处置。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灵武公司3号炉脱硝废旧催化剂无害化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方必须持有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含类别HW50、代码772-007-50);
3.业绩要求:投标方须具有开标日前3年累计处置量不小于2000立方米发电企业脱硝催化剂的无害化处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技术协议复印件、与合同业绩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分别注明,否则视为无效;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3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安全质量要求:开标日前1年内不得存在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环保事件;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7-11 14:15到2019-07-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7-11 14:15到2019-07-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