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沥液处理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沥液处理站EPC总承包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孙集镇栗寨孜村。
2、工程概况: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配置1台500t/d机械式炉排炉和1台中温中压10MW凝汽式发电机组。
3、垃圾渗沥液处理站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包括1号机组渗滤液处理站及2号机组渗滤液处理站共同建设的所有工作,本期建设规模200立方米/日(进水量),预留扩建200立方米/日(进水量)的设备安装位置和条件,土建部分两台机组一次建成。
4、工期要求:自设计方案经业主方、发包人批准之日起,60日之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10日内完成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作,使渗沥液处理站具备调试条件。且在本工程垃圾储坑开始储存垃圾时,渗沥液处理站应具备投运条件。270日内完成渗沥液处理站的调试和试运行工作,性能验收合格,使渗沥液处理站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和环保验收条件;
5、招标范围: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沥液处理站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包括自初步设计起至渗沥液处理站试运行及验收,且质量保证期满止为建设200立方米/日(进水量)渗沥液处理站的所有工作,发包人负责场平工作,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资料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配合环保及消防验收等所有内容, 同时包含一年期商业运营。
本次招标包括1号机组渗滤液处理站及2号机组渗滤液处理站共同建设的所有工作,本期建设规模200立方米/日(进水量),预留扩建200立方米/日(进水量)的设备安装位置和条件,土建部分两台机组一次建成。
6、工艺要求:
渗沥液处理系统产水率不小于80%,采用二级反渗透,选用进口膜元件。
主要流程为“预处理+ 厌氧+两级A/O+外置超滤(UF)+化学软化TUF+一级网管式反渗透(STRO)+卷式RO”。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采用生化处理技术和膜处理技术、处理规模200立方米/日(进水量)及以上、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及以上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19923-2005)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的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渗沥液处理系统的投产业绩。
5、投标人如需分包,分包单位需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且经业主方、发包人认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9年07月10日起至2019年07月15日,每天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