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包头第二热电厂接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铁路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设备设施改造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为包头市青山区,共涉及到青山区幸福路3号街坊、赛音道2号街坊铁路住宅家属区的20栋住宅楼及与其不可分割的公用部分,合计1110户,供热面积66562.3平方米。本工程主要分为楼内采暖系统和二次网系统改造。
工期与质保期:
总工期45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书面通知为准。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供暖季。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分为楼内采暖系统改造和二次网系统改造。(1)楼内采暖系统改造:楼内拆除楼梯间内单元入户管、立管及阀门,在原位置处新设单元入户管、立管、增设锁闭阀、关断阀门、管道保温等;(2)二次网系统改造:需对原有二次管网、栋阀门井、入户井及阀门拆除,重新敷设二次管网、砌筑阀门井并更换井内阀门,增设栋热计量表;二次网为共用管线的,沿途其他不属于本次移交单位资产范围内的供热支线处新建抽头井及阀门;另外二次网穿越道路时加装套管,并进行道路的拆除与恢复。
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B2级安装许可证;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至少3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供热管网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9日9:00起至2019年7月15日17:00止。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获得有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是经营性收费网站。如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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