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 的委托,对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 2019-2021年度集采纱窗、防盗网、栏杆、扶手、晾衣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90FH4400231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无预算金额 四、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A 2019-2021年度集采纱窗、防盗网、栏杆、扶手、晾衣杆 1家 2年 五、供应商资格: a)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b)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情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c)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d)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c) 发售标书
d)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非法人前来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下午14:30 八、提交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19年7月29日下午14:30 十、开标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5日止 十二、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