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分公司2019-2020年度视频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19-2020年度视频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三次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预算为40万元(含税)。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除拓展型业务外的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等日常视频服务。所有标准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
1.2本次招标采用框架合同,合同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本次采购框架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报价基准表详见附件一。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1.3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