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电解烟气净化系统改造工程烟气脱硫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烟气净化系统改造工程烟气脱硫项目工程监理
电解烟气净化系统改造工程烟气脱硫项目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烟气净化系统改造工程烟气脱硫项目工程监理
3.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炼工程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必须有已完成至少5项及以上300MW发电机组脱硫工程或300kA电解系列配套的烟气净化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和业绩。(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监理范围证明文件或监理合同) 3.4项目总监要求:监理单位派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在编的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即持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有承担过同类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人员担任。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提供近三年经审计公司审定的财务报告; 3.6资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其它要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07-09 09:00——2019-07-15 18: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