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大雁工程建设 劳务分包短名单资格审查 (项目编号:CSIEZB180107255)已经批准实施,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大雁工程建设 为 全资子公司,拥有多项施工总承包资质,长期承揽 及各子 基本建设施工任务,为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请有兴趣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资料。
凡进入大雁工程建设 劳务分包短名单的单位,才有资格参加大雁工程建设 组织的劳务分包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六个标段: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范围 |
第一标段 |
呼伦贝尔、宝清地区劳务分包 |
呼伦贝尔、宝清地区劳务 |
第二标段 |
新疆地区劳务分包 |
新疆地区劳务 |
第三标段 |
榆林地区劳务分包 |
榆林地区劳务 |
第四标段 |
神东地区劳务分包 |
神东地区劳务 |
第五标段 |
准格尔、锡林浩特地区劳务分包 |
准格尔、锡林浩特地区劳务 |
第六标段 |
甘其毛都地区劳务分包 |
甘其毛都地区劳务 |
短名单有效期限:2年(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含)。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劳务资质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陕西省劳务公司竞标榆林地区短名单时,可以按照《关于明确建筑劳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竞投除榆林地区短命单以外的区域短名单需提供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4)企业自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提供证明材料及证件,例如社保证明等)
5)企业自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提供证明材料及证件,例如社保证明等)
6)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或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信息结果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证明文件)
7)为保证劳务质量,同一投标人不得报名超过两个标段。
3.2本项目不接售标大厅的计算机进行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的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提交购标申请;购标咨询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