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9年度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2019年度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9717 1.3 2017年以来同类项目审计收费价格,设定单个工程项目概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竣工决算审计参考费率为0.80‰,单个工程项目概算金额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竣工决算审计参考费率为0.50‰,单个工程项目概算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竣工决算审计参考费率为0.30‰。投标单位以参考费率为基数,进行费率报价,费率报价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如98.55%。每个投标供应商对同一标包进行唯一的费率报价。 (3)标的2的报价和结算方式:35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费用=单个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金额×实际结算费率;投资1000万元以下小型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费用=单个工程项目概算金额×实际结算费率。实际结算费率=参考费率×费率报价。审计费用包含食、宿、交通等费用。 参考公司2017年以来同类项目审计收费价格,设定参考费率为0.80‰,投标单位以参考费率为基数,进行费率报价,所报费率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如98.55%。每个投标供应商对同一标包进行唯一的费率报价。 (4)投标单位所报费率≤100%为有效报价。费率报价低于50%时,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5)中标者不得将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6)由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投标的投标人,应以总所的名义签订框架协议及具体审计项目合同;由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投标的投标人,应以分所的名义签订框架协议及具体审计项目合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在大型国企内有良好的执业经验和较好的实践效果,对能源行业有关政策的沿革、经营情况和基建管理程序有较系统的了解。 2 能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4 近三年内没有被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因为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并在承担过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 拥有至少25个与投标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注册会计师,需提供至少25名注册会计师的名单、简介、及其最近3年负责的审计项目情况。 6 提供至少15个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审计项目。需提供至少15个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单、简介及其最近3年负责的审计项目情况。 7 由分所负责实施审计的,投标人必须是分所,不得以总所名义投标。提供的人员数量、企业业绩等信息以分所的情况为准,需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正本、总所及分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文件。 8 分所投标的,必须为分所名下的注册会计师,现场派驻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0 非联合体投标。 11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12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及网上支付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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