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MW#1机组SCR喷氨总量调节优化控制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2、招标范围和内容:1000MW#1机组SCR喷氨总量调节优化控制总承包(EPC)工程,本次改造采用总承包(EPC)方式,包括且不限于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等方面。
3、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 投标人或其安装施工分包商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近三年内(2016年6月-2019年6月),投标人所投的脱硝喷氨总量调节优化控制系统至少应有两台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合同业绩和一台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投运满一年的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括分区阀门改造、NOx分区同步测量系统、喷氨总量优化和分区均衡控制等,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和使用(运行)证明。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在投标时提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江苏)”
3.5 提供资信证明及近三年统一规范的财务基本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6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严重违约事件记录、同等及以上责任的较大安全质量事故,请提供证明或承诺书。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5日9时至2019年7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