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京宇电力有限公司湿灰钢结构大棚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河南开封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开封京宇电力有限公司湿灰钢结构大棚项目
招标范围:开封京宇电力有限公司湿灰钢结构大棚项目内容包括:湿灰钢结构大棚一座,长度139米,宽50米,单跨25米,柱间距7米,檐口高度14米。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建设模式,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钢结构供货安装,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并协助、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相关的性能验收试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投标人应按标段单独打款,不得与其他标段合并打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8.投标人与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信用中国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黑名单记录。
11.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本项目要求的【专项资质类别】),且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可查询。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2个及以上跨度为25米及以上的相似类型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在本投标单位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通过电子邮件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