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当涂县大陇镇双潭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
当涂县大陇镇双潭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工程站址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大陇乡境内,拟建设在双谭湖圩堤内。
拟在光伏场区内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电压等级选择为220/35kV,拟以220kV电压等级接至电网,最终接入方案以本工程的接入系统报告及审查意见为准。招标内容与范围:
当涂县大陇镇双谭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内容包括不限于:本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所有验收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送出工程及对端改造。
本招标工程由升压站基础、组件支架基础施工作为工程起点至实现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 、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围栏采购及施工、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计划工期:
计划2019年7月30日开工,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并网发电。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但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并网发电目标不变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除外)。
2.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电力行业 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 财务要求: /
4. 同类工程经验 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 /
施工业绩要求: /
5. 信誉要求: /
6.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招标文件要求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企业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在注册有效期内,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设计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