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宁县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庄煤矿位于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行政隶属宁县新庄镇和中村乡,北距宁县县城约15km。瓦斯抽放泵站位于新庄煤矿副井场区北侧,东临110kV主变电所,西靠主通风机,可利用的面积约为9000m2。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具体为:
新庄矿井瓦斯抽放泵站系统界区内的全部工程(含围墙)及瓦斯抽放泵站至回风立井的瓦斯抽放管路工程,主要包括:①完成瓦斯抽放泵站各系统的工程设计、设备的采购供货、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营、性能检测、人员培训、工程移交等任务;②结合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要求,完善、深化招标文件确定的工艺流程,必须强调初设技术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时要高于或优于初设;③瓦斯抽放泵站相关联的管线和设施的设计、供货、施工;④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本工程到地方相关部门的工程开工、竣工、各类手续的办理及验收、运行证件办理等工作,其中的特种设备性能测试、鉴定等工作由施工单位自行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2.4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涉及人员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须由施工单位牵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4日9:00时起至2019年7月10日16:00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