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盛街(东华路至羊村路段)道路及绿化工程、兴隆街(东华路至羊村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兴盛街(东华路至羊村路段)道路及绿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兴隆街(东华路至羊村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东新批投资[2019] 21号、邢东新批投资[2019] 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邢东新区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兴盛街设计全长534.21米,占地面积37.02亩,规划道路红线为30米,道路设计断面形式4.5米(便道)-21米(机非混行车道)-4.5米(便道)。主要包括道路、照明、排水、绿化等工程建设。 兴隆街设计全长448.3 米,占地面积9.45亩,规划道路红线为12米,道路设计断面形式2.0米(便道)-8米(机非混行车道)-2米(便道)。主要包括道路、照明、排水等工程建设。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1.4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04 00:00:00至2019-07-10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7-24 09:0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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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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