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机组涉网试验招标公告
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及国内金融机构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距沙湾县城中心约4km,坐落于沙湾县纺织产业园北部。
建设规模: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背压式热电机组)工程位于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金沟河区内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域,本期主要建设1×B12MW+1×B35MW级背压机组配3×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预留扩建条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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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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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涉网试验 |
1 |
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1、#2机组及公用系统(不含脱硫除尘系统的分系统调试)的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水煤灰辅控系统、配合并网安全性评价相关试验、特殊试验和深度调试。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火电工程类甲级调试资质等级,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持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体系、ISO-14000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营业执照等。
3.3投标方必须具有近五年内2台火电机组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公用系统调试业绩。
3.4项目经理(调总)资格: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事调试工作6年以上,且担任过同类机组两台及以上调试专业负责人,或一台及以上项目副经理/经理;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关的证明文件,从事专业调试工作4年以上,且担任过二台及以上同类机组调试专业分项负责人或一台机组调试专业负责人工作。
3.5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5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联合体中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备注:投标人应提供有关业绩列表(包括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