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阿拉街道高桥村及小麻苴新村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阿拉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工作周期:
(1)方案设计直至规划报建完毕20日历天;
(2)初步设计:15日历天;
(3)施工图设计直至取得审图合格证: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阿拉街道高桥村及小麻苴新村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村内道路改造、主入口改造、电力电缆改造、通信线路改造、绿化及公共设施建设等工程设计,具体为:(1)方案设计;(2)初步设计,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审批;(3)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核备案;(4)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云南省及昆明市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要求。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其他: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5.2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3.5.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今具有2项以上(含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建筑工程相关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3.5.4
3.5.5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至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8年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15年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并附相关说明。若公司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3.5.6省外企业:投标人若为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满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1月14日发布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件相关要求。 3.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办公楼412购买招标文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月24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24日10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