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华南师范大学采购电信服务租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90Z12303771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16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华南师范大学采购电信服务租用项目 2、用 途:高校用 3、数 量:一项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5、采购预算:人民币516万元(其中包组一:人民币240万;包组二:人民币276万) 备注: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二个包组投标,但不能同时作为本项目二个包组的中标单位(即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即:本项目评审将按先评审包组一、再评审包组二的顺序进行;若某个参与二个包组投标的投标人经包组一评审后被推荐为包组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该投标人响应包组二的投标文件仍然进入包组二的评审和得分排序,但其不再进入包组二中标候选人名单,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排序由其后续排序投标单位晋替。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报名回执或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 开户
银行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