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尖尖山风电项目风电机组货物及服务招标公告
海原尖尖山风电项目风电机组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宁夏中卫市海原县
项目规模:120MW风电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海原尖尖山风电项目
标段名称:风电机组货物及服务
招标内容和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仅限一种且能通过安全载荷计算的微观选址机位(采用招标人给出的机位坐标)推荐的机型定制化方案,总容量为120MW。机位点坐标及项目场区范围拐点坐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技术规范。
主要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工期:2019年10月20日锚栓组件到货20套;
2019年11月20日锚栓组件到货28套;
2020年02月28日机组到货16台;
2020年03月30日机组到货16台;
2020年04月30日机组到货16台;
具体每批套数和交货日期,在合同签订时具体确定。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风轮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控制器和轴承等关键零部件,须通过型式认证,认证工作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方案中轮毂高度、塔筒节数、各节重量、尺寸等与型式认证证书不一致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取得并提供由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投标机型基于投标方案相应塔筒的整机设计评估符合证明;
(3)投标风电机组至少通过低电压穿越认证测试或评估,并提供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的累计装机容量在200万千瓦或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风能协会统计发布最新数据为准),具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2)投标风电机组至少有一台机组并网运行满半年,并提供证明材料。
3.方案要求:投标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为2.5MW,轮毂高度为100米,须选择采用140米及以上叶轮直径的风机设备作为投标机型。
4.安全要求:
(1)见第四卷风电机组合同附件18《EHS 管理协议书》;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机型(含备选机位)基于项目场址风况条件下的载荷安全性评估报告(须包含各坐标系下极限载荷和疲劳载荷各分量与设计值的比值),且不允许载荷超出设计值;
(3)招标人不接受带有扇区管理的投标方案。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要求:
(1)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2)不接受过去存在不良行为并对华润电力所属单位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良行为包括:招评标过程中被证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合同纠纷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19年07月03日- 2019年07月10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