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环境公司雷州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石膏销售招标公告
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雷州项目部位于雷州市,承担广东电厂 2×1000MW 发电机组脱硫特许经营业务,采用协作管理模式。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系统采用一炉两塔方案,其中制浆、石膏脱水、废水处理为公用系统。脱硫剂为石灰石,年产脱硫石膏约 24 万吨。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环境特许经营分公司雷州项目部脱硫系统副产品石膏销售,年产脱硫石膏约 24 万吨。石膏品质:满足以下要求 石膏纯度(干态)不低于 80%、石膏水分不大于 20%、石膏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2500ppm。若石膏水分较大,无法直接运输时,招标方可帮助协调储存场地,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也可自行处理,但须保证及时处置。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有效。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公司的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近五年具有不少于 1 个石膏销售或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2)如投标人负责运输,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担运输,被委托运输单位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许可证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7 月 2 日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