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皮带采样、汽车入厂煤采样装置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
2)规模: 2台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
3)建设工期: 2020年12月15日第二台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
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皮带采样装置 4套,汽车入厂煤采样2台(每台套均包含采样头、破碎缩分、余煤返回设备等。集样桶封装前所有工序可实现无人值守)。
5)交货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华能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6)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燃煤机组皮带采样、汽车入厂煤采样各3个项目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招标方有权视为无效业绩。
3.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7 月2日9:00起至 2019年 7月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