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660MW新建工程次同步阻尼控制器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次同步阻尼控制器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东郊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期容量:2×660MW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2015 年 9 月-2019 年 9 月
2.5 设备(标段)名称次:次同步阻尼控制器装置
2.6 设备(标段)数量:1 套
2.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扭振抑制装置(SEDC)4 台,扭振测试装置 2 台,扭振激励装置 2 台,工控机 2 台等,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大唐锡林浩特电厂次同步阻尼控制器装置技术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9 设备(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或满足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10 年(2009 年-2019 年)至少有 1 套 SEDC 设备或 TSR 设备或扭振监测设备或相关技术服务业绩。(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首页、签字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7 月 1 日 17
时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