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山西区域新能源项目风机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50MW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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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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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区域、山西区域新能源项目集电线路工程施工 |
东北区域、山西区域新能源项目集电线路工程施工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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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区域、山西区域新能源项目检修道路工程施工 |
东北区域、山西区域新能源项目检修道路工程施工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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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区域、山西区域新能源项目风机安装工程施工 |
东北区域、山西区域新能源项目风机安装工程施工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北区域、山西区域新能源项目集电线路工程施工标段】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截至投标截止之日均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持有安全B证,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在项目执行阶段,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4.财务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2个35kV及以上线路施工合同业绩或同类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2.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3.其他要求:投标人法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5.其他要求: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档案工程师需经我司面试合格后才能签订合同。
【东北区域、山西区域新能源项目检修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或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截至投标截止之日均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持有安全B证,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在项目执行阶段,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4.财务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风电项目的道路施工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2.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3.其他要求:投标人法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5.其他要求: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档案工程师需经我司面试合格后才能签订合同。
【东北区域、山西区域新能源项目风机安装工程施工标段】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截至投标截止之日均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持有安全B证,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在项目执行阶段,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4.财务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风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2.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3.其他要求:投标人法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5.其他要求: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档案工程师需经我司面试合格后才能签订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7-02 09:00到2019-07-08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7-02 09:00到2019-07-08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