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至丽江高速公路楚雄市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已由楚市发改批[2019]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楚雄市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省级补助及州市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2.2 建设
2.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途经楚雄市境全长共57公里,涉及苍岭、东瓜、紫溪、吕合4个镇,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规模为9069.2 亩,其中:绿色廊道工程约5196.4亩、增绿复绿工程约3872.8亩。设计的建设规模中,实际需要实施的面积约为4797.5亩,其中:绿色廊道工程约2731.4亩、增绿复绿工程约2066.1亩。
2.6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养护期内的缺陷修复。
2.7.1设计部分包括昆明至丽江高速公路楚雄市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7.2 施工部分应包括昆明至丽江高速公路楚雄市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的土建施工、绿化施工、养护等全部工作内容。
2.8质量要求:承包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履行质量、管养、返工、质量缺陷修复等责任和义务。其中,苗木的管养期为3年,成活率需达到95%以上,保存率需达到85%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
⑵设计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B级及以上资质;
⑶施工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⑷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贰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3.3.项目负责人(可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应至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技术职称或园林绿化中级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
3.4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至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技术职称或园林绿化中级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
3.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3.6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2016年至今承担过施工合同金额2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证明材料为: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3.7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能力;
3.8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中国”(云南) 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企业近三年农民工工资发付信用记录,投标人自行函询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询结果原件(加盖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章,并保证查询结果真实有效)需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提交给代理公司,并将查询结果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内,格式附后。
(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6)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所有查询结果原件需扫描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投标人。
3.10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
相关承诺书:负责人无其它在建工程承诺书,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
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缴纳(转账或汇款)、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
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楚雄市 指定账户,不得以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保证金收款
帐户名称:楚雄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楚雄市 开据保证金收据,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开据保证金收据,未到楚雄市 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出具时间必须是报名截止时间前。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将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保函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保证保险:保证保险出具时间必须是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将保证保险原件、保险单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保险费汇款单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保证保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特别说明:
1、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保证金缴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日8:00时至2019年7月8日下午17: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楚雄州 电子服务系统(网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09时30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光盘: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时-2019年7月22日09:30时,递交
(2)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和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3)各投标人应把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带到开标现场对其电子文件进行解密,在按当场公布招标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现场退回给投标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光盘仅在网络出现异常,由监督人员同意开启。
(4)根据楚雄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州住建局5号公告)要求,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CA数字证书参加,并由招标人现场核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情况,若因投标人资料、人员等造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纸质投标文件唯一仅在楚雄州 电子服务系统网络出现故障时,由监管部门核实同意后才启动全部采用纸质评标。
7.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