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行车机电模拟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对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行车机电模拟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特定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
1.2 项目编号:TC199H617 1.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 1.4 采购范围和内容:通用机电设备自动控制实验台等;具体要求以项目任务书为准。 1.6 项目供货地点:乌鲁木齐头屯河区。 1.7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1.8 质保期:原厂质保一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须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以上收费凭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信用要求 2.2.1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2 近三年内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2016年1月1日至今)。 2.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四)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27日至2019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