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取得项目租赁经营的投标人自筹资金。
2.招标内容:
2.1范围:磷石膏综合利用装置租赁经营项目 。即对项目的融资、前期工作、建设、经营、维护及债务偿还等的经营管理单位。
包1:建筑石膏粉煅烧线磷石膏综合利用装置租赁经营。
包2:水泥缓凝剂生产线磷石膏综合利用装置租赁经营:
本次招标拟对两套装置及磷石膏的综合利用量进行公开招租。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套装置。
2.2经营期:周期为一年。
3. 投标资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建设企业并且是磷石膏或者磷石膏产品的使用用户,能做到磷石膏消耗量的最大化。
3.2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经营业绩(附证明文件,由集团公司或母公司投资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子公司参加投标的,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业绩可视为项目公司、子公司的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方须具备相关的生产技术、人员和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两个项目包(套装置)可以同时投标,也可以单独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30日起至年2019年7月19日止,每天8:30-12:00; 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