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港口一期海上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中广核惠州港口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场址位于惠州市惠东县港口镇南面海域,场址面积约64km2,装机容量为400MW。风电场中心点距陆地距离约28km,水深在 30~40m之间,海域宽阔,附近未见岛屿、礁石分布。水下地形较平缓,属冲海积地貌单元。所属海域位于大亚湾外,潮汐性质属于半日混合潮型,多数情况下每个潮汐日里有两次高潮和两次低潮,但有显著的日潮不等现象,多年平均高潮位0.93m,多年平均低潮位0.11m。本海区没有较大的河流来沙影响,水体含沙量不大,海床稳定,冲刷较小。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开发,并将为本项目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招标完成后,将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要求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00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不应超过核准容量。
单机容量:投标机型单机容量不应小于5.0MW。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预计在2020年6月-2021年7月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提前二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6月28日21: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缴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