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堡二期6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6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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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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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李俊堡二期6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
完成李俊堡二期风电场(含升压站、集电线路)的工程勘察;施工道路设计,风电机组的微观选址及基础设计,升压站设计,集电线路勘察设计;设备招标规范书编制,主体工程量招标清单编制;李俊堡升压站至脱烈堡升压站间通信通道设计。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原李俊堡二期6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专用资质条件:必须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开标日前5年应至少具有3个已投运的单项45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能够体现设计容量);
4.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所承揽工程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备注: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6-28 16:30到2019-07-0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6-28 16:30到2019-07-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