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9年7-12月无线网络第三方协优服务项目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9年7-12月无线网络第三方协优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900x38N246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无线通信局,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424万元(含税价)。
1.2招标内容:提供日常无线网络测试及测试数据分析、无线网络指标分析,发现网络问题,协同电信方提出相关优化方案(如网络参数优化调整、射频优化、干扰排查、新建站点等优化方案),配合电信方完成优化方案实施及效果验证。
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协优服务。
1.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成为1个标段的中标人。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详细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服务区域 采购估算金额(含税价/万元)
标段一 乌鲁木齐(全区)、巴州(全地区)、吐鲁番(全地区)、哈密(全地区) 120
标段二 喀什(全地区)、克州(全地区(含阿合奇))、和田(全地区)、阿克苏(全地区) 111
标段三 昌吉(全地区)、石河子(全区(含沙湾))、奎屯(全地区)、克拉玛依(全地区) 103
标段四 伊犁(全地区)、博州(全地区)、阿勒泰(全地区)、塔城(全地区(不含沙湾)) 90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①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含税价);
②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111万元(含税价);
③标段三最高投标限价:<103万元(含税价);
④标段四最高投标限价:<90万元(含税价)。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1)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订单下单日期须在业绩要求的时间范围内)。(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①合同主体与发票主体须相一致,同时合同采购内容与发票开票项目相匹配;②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随时备查(如在中标后核查合同及发票原件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原件存在不一致,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在招标/比选文件中确定的原则递补中标供应商),③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无效。(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合同下采购订单及增值税发票的彩色扫描件,业绩金额以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4)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5)在开标现场对投标人提供的发票进行真伪查验,查询网址为: /(可查询一年内的发票)。如查验结果与增值税发票原件信息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6)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6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若未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其投标参选将被否决。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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