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核岛蓄电池及蓄电池放电试验装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设备名称:核岛蓄电池及蓄电池放电试验装置设备
设备数量:见下表
序号 |
设备描述 |
型式 |
数量 |
安全分级 |
备注 |
1 |
EDA/EDB/EAA/EAB/EAC/EAD/ECA/ECB |
固定铅酸型蓄电池 |
8组/机组 |
F-SC1级K3类电气设备(QA1) |
容量以施工图纸为准。 还应供应下列附件: -电池补液器(每组蓄电池一个); -比重计(每组蓄电池一个); -温度计(每组蓄电池一个); -液位计(每个单体电池一个);
220V 蓄电池组外围的防滑绝缘通道; -蓄电池与总电气系统之间的连接电缆、连接铜板; -蓄电池组电池架; -电池架与楼板间的连接部件(膨胀螺栓等锚固件)、绝缘块。 48V蓄电池组为23个/组; 110V蓄电池组为53个/组; 220V蓄电池组为105个/组。 |
2 |
ETU/EDP/ETE/ETF/EAW/EAY |
6组/机组 |
F-SC3级电气设备(Q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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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DG/EDJ/ECD |
3组/机组 |
为非安全相关的电气设备(QA3) |
||
4 |
电子调节试验装置 |
电子调节试验装置 |
2套/机组 |
QNC |
包括附件如下: ——电缆卷盘及电缆; ——电缆连接装置; ——设备标识牌; ——滚动装置 |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___见以下规格书__
序号 |
规格书名称 |
编号 |
版次 |
备注 |
1 |
铅酸蓄电池设备技术规格书 |
CP04G9015 |
C |
|
2 |
蓄电池放电试验装置技术规格书 |
CP04G9018 |
B |
|
交货时间:1#机组:2022-01-25 2#机组:2022-11-25
交货地点: DDP漳州现场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及其分包方须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招标设备。
3.3.2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3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合格资质。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3.4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商务文件”附件1。
3.5技术转让
投标人如采用了引进或转让的技术设计和/或制造设备,应提供技术转让的协议书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 — 2019年7月1日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