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发电有限公司灰、渣、石膏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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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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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渣、石膏处置 |
1、云南镇雄发电有限公司垛不沟灰场的运营管理。2、云南镇雄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渣、石膏的运输作业。包括灰渣、脱硫石膏的装卸工作。3、云南镇雄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灰库、渣仓、石膏库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4.镇雄公司产生的灰、渣、石膏的处置销售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
28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灰、渣、石膏处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法定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的处理、综合开发利用、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销售。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提供近3年(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
3.具有2年以上(含2年)从事火电厂粉煤灰销售及粉煤灰处理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年消耗粉煤灰量在15万吨以上的企业。以2018年12月31日前所订立的合同为依据并详细提供使用或销售业绩(提供承包采购合同、销售或使用的合同证明)。特别申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废标。
4.投标人不得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6-27 09:00到2019-07-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6-27 09:00到2019-07-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