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化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化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82-201906-301006-0055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969,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化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预算:¥4,969,000.00元; 3.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医用控温仪系统、脑电测量系统、心输出量测量仪、气腹机、婴儿正压呼吸治疗系统、T组合婴儿复苏器、肺功能测试系统)。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要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及分包。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 (备注:以上1-5点原件核对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6月28日起至2019年7月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授权代表到 茂名 (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月19日10:00~10:3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