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300MW海上风电项目35kV光电复合海缆招标公告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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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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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光电复合海缆 |
集电线路35kV光电复合海缆及附件 |
1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5kV光电复合海缆】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缆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35kV及以上光电复合海缆在海上风电项目敷设长度超过50公里并投运一年以上(至投标截止日)的业绩。
3.具有由权威机构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所投设备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投标人应能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招标产品同型号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6-26 09:30到2019-07-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6-26 09:30到2019-07-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