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大连 包装食品类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 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大连 的委托,对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大连 包装食品类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CZ201904031
二、项目 三.招标内容: 序号 包号 货物名称 中标供应商 数量 供货地区 合同年限(年) 预计年采购金额 ( 1 A 罐头类食品 1 招标人指定地点 1 110 2 B 独立包装小食品类 1 招标人指定地点 1 50 3 C 乳酸菌饮品类 1 招标人指定地点 1 50 4 D 中式面食成品类 1 招标人指定地点 1 60 注:本项目每包拟选取两家供应商,根据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占年采购额的60%,得分第二的供应商占年采购额的40%。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四、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具有所投产品近半年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中式面食成品类17项、21-26项可由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说明材料替代。); (5)经销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中式面食成品类17项、21-26项可由供应商提供产品有效渠道(大型超市等)采买凭证替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截至2019年7月1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辽宁”网站( )、“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 ”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内部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五、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有效授权书、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半年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参加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报名时间、 七、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若邮寄需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
2.经“中国南航招标采购网 ”查询,被列入南航供应商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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