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门电厂10万吨级港池及航道扫海测量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门电厂10万吨级港池及航道扫海测量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海门电厂10万吨级港池及航道扫海测量技术服务项目
2.2项目简介:为掌握海门电厂港池及航道回淤水深变化情况,保证其正常使用,保障船舶通航安全,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广东省海事局《2011年海门电厂10万吨级通航核查会议》要求以及航道港池运行周期实际需要,港池及航道需要每季度对港池航道进行扫海测量,并向海事和引航部门报送扫海测量结果。
扫海测量结果显示泊位、港池及进出港航道水深达不到设计标准需进行维护性疏浚时,则以扫测结果作为维护性疏浚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计算依据,对不满足设计标准的区域进行维护性疏浚,疏浚后再进行多波速扫海测量验收。
2.3招标范围:为10万吨级港池及航道提供扫测技术服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海门电厂10万吨级港池及航道扫海测量技术服务项目。
2.4项目工期: 3周年4个月,计划2019.09.01起至2022.12.31止。投标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每年末对承包商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招标人可提前解除合同。若投标方中标后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招标方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招标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按合同价款比例从投标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投标方赔偿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海洋测绘甲级资质,提供资质扫描件。
3.2.2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2个航道多波束扫海测量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25日9:00起至2019年7月1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