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广西港南木格二期41.6MW风电场项目场内道路、吊装平台及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施工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
港南木格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东南部港南区,场址中心距离贵港市城区约39km,距离兴业县城约18km。
风电场场址范围内山顶海拔高度在250~550米左右,风电场场址南北长约12km,东西长约13km。设计拟安装13台单机容量3.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41.6MW。本次招标范围为风电场范围内的所有进场和场内新建道路、改建道路、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
(1) 新能源港南木格二期风电场新建道路 19.52 公里,场内改造道路1.27公里,105乡道改造道路约 0.6公里;
(2) 新能源港南木格二期吊装平台 13个;
(3) 以上道路及平台工程配套的涵洞、涵管、挡墙 、护坡工程、截排水沟、施工临时便道、错车平台、填筑通道、路面标志牌线 、路缘石 、防护墩、弃土场等等辅助工程;
(4) 13 台 3200 kW风力发电机机组风机基础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风机基础、风机基础垫层等地基与基础工程;
(5) 风机基础接地配合工作;
(6) 与风机安装配套的接地扁铁和管线预留、预埋等;
(7)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制作和安装等;
(8) 锚栓笼卸货验收、暂存保管、二次转运 及安装;
(9) 锚栓笼与基础之间的防腐密封;
(10) 风机锚栓笼由建设单位提供 ;
(11) 其他在风电场道路工程、吊装平台工程、风机基础工程等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12) 风电场道路需满足风机、塔筒等大件设备运输条件,对于不满足运输条件的地方进行整改;并负责对道路进行维护、保通 等工作。
(13) 负责风电场内 风机、塔筒、主变、箱变等设备运输的辅助牵引工作。
(14) 负责施工期环水保措施费 等工作。
(15) 承包商施工期间临建设施,包括搅拌站、加工厂等所有临建及设备、设施、临时道路均由承包商自行解决,包括场地选择、征林征地手续办理,后期场地清理、植被恢复、环保、水保验收等工作,费用自理。
(16) 承包商需安排专人与发包人共同参与本工程征林征地、拆迁 等报批手续办理、对外协调、阻工协调等工作。
(17) 现场查勘、选定弃渣场,并得地方政府环评、水保等部门批准,用以堆放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渣,弃渣后应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植物绿化措施。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计划工期:
(1) 本工程工期151日历日
(2) 本工程计划进场日期2019年7月10 日
(3) 本工程第一基风机基础混凝土 浇筑日期2019年7月30日
(4) 本工程所有风机基础混凝土 浇筑完成日期2019年11 月 20日
◆ 风电场场内施工道路、风机吊装平台工程
(5) 本工程工期181日历日
(6) 本工程计划进场日期2019年6月30 日
(7) 第一基风机道路通车 日期2019 年7月30 日
(8) 本工程第一基风机吊装平台完成日期2019年 9 月10日
(9) 本工程所有风机道路通车日期 2019年12月10日
(10) 本工程所有风机吊装平台完成日期 2019年12月30 日
说明: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但各阶段工期总日历天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 财务要求: 满足施工要求。
4. 同类工程经验 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 /
施工业绩要求: /
5. 信誉要求: /
6.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设计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