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运输服务外包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一般称“西安热工研究院”,简称“西安热工院”,英文缩写“TPRI”),是我国电力行业国家级热能动力科学技术研究与热力发电技术开发的机构。主要专业于1951年在北京创建,1965年迁址西安成立西安热工研究所;先后隶属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水利电力部、能源部、国家电力公司,其间随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依次更名为电力工业部热工研究院(1994年)、国家电力公司热工研究院(1998年)、国电热工研究院(2001年);2003年,成为由中国华能集团控股,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国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正式更名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站化学技术部(简称化学部)是西安热工研究院最早设置的5大专业部门之一,研究与开发的主要领域包括:制订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各种水汽系统的优化处理、热力设备的防腐、防垢和防积盐;电厂化学在线仪表;电力用油、气分析检测与处理、电站用药剂和树脂的分析检测、电站锅炉及辅机设备化学清洗工程、热力设备停用保养工程、防腐工程,开发与本专业相关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等。目前,电站锅炉及辅机设备化学清洗工程、热力设备停用保养工程、防腐工程等项目业务量明显增多。为安全保质保量的完成该类工程项目,特对2018年度至2019年度电站化学技术部外委运输业务进行框架招标,以提高项目所需的设备、管道、阀门等主材交通运输过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运输路径包括全国范围内已完工的项目地点至西安阎良库房;全国范围内已完工的项目地点至全国范围内将开工的项目地点;西安阎良库房至全国范围内将开工的项目地点。
1.2招标范围
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期间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电站化学技术部防腐工程研究所设备材料外委运输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法人和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不少于3项货物运输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5)投标人在近3年经营活动中,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交通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重大运输质量事故。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公司的不良记录。
(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从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6月24日9:00起至2019年06月29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