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9HY-C0361
受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对绩溪县域公立医疗机构检验综合服务及试剂带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公司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括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投标公司为贸易公司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括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省集采平台配送资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供应商;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投标人可于2019年 6 月 24 日起-2019年 7 月 1 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向 2309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500元/包,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3.1 需要携带原件的是:
3.1.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1.2 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
3.1.3 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1.4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企业,出具联合体企业的资质证书和联合体协议书;
3.1.5投标人应出具质量及货源保证书(即承诺函,格式自拟),质量及货源保证书的有效期限应大于本次招标采购的整个采购周期(10年)。
注: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一套盖章并交代理公司留存、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24小时内将报名表的电子版EXCEL发送至dept2@ahhyzb.com.cn 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公司全称。电子版格式包含(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授权委托人姓名和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4、经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谢绝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开标日期和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周宇飞
联系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