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 办公楼及厂房对外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9554D)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 办公楼及厂房对外出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199554D),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自立街395号独院,占地7538平方米(工业用地),总建筑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6月10日08时30分00秒---2019年06月28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5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吉林 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9554D
1.招标条件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 办公楼及厂房对外出租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自立街395号独院,占地7538平方米(工业用地),总建筑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三层1000平方米;厂房3000平方米(下悬高5米,无天车);库房1000平方米。配备1000KVA变压器,2.8立方米/分钟空压机,集中供暖,产权证齐全。 2.3 2.4租赁期限:3年以上长期整体租赁 2.5交租方式:上档租,季度结算 2.6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要求:(1)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格局和结构,如有破损、缺失应照价赔偿。如添建临时建筑物等,必须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后进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不再续租,承租方应提前3个月对所添建的装饰、隔断、临时建筑物、电网、设施等由承租方自行处置或与下一承租方自行商议处置办法,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期满后,承租方没有按时处置其添建的装饰,隔断,临时建筑物、电网、设施等,视为承租方自行放弃所有权利,出租方在期满后进行处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自用自维,包括厂房结构性构件、厂房附属设施等,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不得造成破坏。(4)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防火工作,如出现火灾,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出租房经济损失。(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第三方使用,不得以建筑物设定抵押、质押等,如发生上述情形,出租方有权终止协议,为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2.7使用保证金:(1)承租方签订承租合同后,应由承租方交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保证在租赁期内对承租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妥善使用,如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2)承租方到期后,如不再续约,对使用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未造成损坏,出租方则在租赁期满后七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房屋使用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租的建筑物,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有损形象以及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3.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筹资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意识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3.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条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被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含各种经济及其他纠纷)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单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4.1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不允许任何单位对本次招标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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