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罗衙村立交工程电力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罗衙村立交工程电力照明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分别(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交运【2009】858号文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273期《南连接线高速与星耀路节点增设上、下行匝道和启动罗衙互通立交建设会议纪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元朔建设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元朔建设发展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罗衙村立交工程电力照明工程图纸所包括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罗衙村立交工程电力照明工程图纸所包括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总投资:69000万元
招标规模:913.388272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 罗衙村立交设计范围内主线设计范围K10+300~K12+330,涉及南连接线高速公路主线长2.03km,工程新建互通立交1 处,匝道总长度10305.33m;匝道桥梁共计9 座,全长4932m,匝道桥面积54252m2,接长中桥一座,土石方量67924m3,设匝道收费站4 处,管理用房1 处,配套排水泵站2 座,立交桥绿化面积;工程新增用土地45.8 亩。
2.8.2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8.3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验收合格。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8.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未提供的否决其投标资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 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处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 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
3.5.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5.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3.5.4 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2018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若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
3.5.5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工程合同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处罚期内;(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3)投标人没有正在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5)投标人未有商业贿赂记录;(6)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5.6 企业业绩:近五年以来至少完成过3个(含3个)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含)的【照明工程或城市道路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不含建筑物泛光照明)】的业绩。
3.5.7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同时具备中级(含)及其以上职称、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5年(含)以上从事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施工的经验、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近五年以来以项目经理的身份至少完成过1个(含1个)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或城市道路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不含建筑物泛光照明)】的业绩。
3.5.8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要求:同时具备高级(含)及其以上职称、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8年(含)以上从事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施工的经验;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近五年以来以项目总工的身份至少担任过1个(含1个)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照明工程或城市道路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不含建筑物泛光照明)】的业绩。
3.5.9云南省省外企业要求:云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从事建筑活动,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 )登记基本信息,上传电子文档,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入滇负责人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委托书等,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提供自行打印针对本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项目中标后企业需及时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 )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并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所需材料、有关说明及办理流程请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查询)。附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打印件扫描件。
3.5.10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11 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6-24 10:12 至 2019-07-0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 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7-29 09:30。 5.2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