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电厂2019至2022年燃料车船底煤清理及运输项目服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火车重车车辆经翻车机翻卸或卸煤沟的螺旋卸车机绞卸后的车厢内余煤,就地清理干净,铁路轨道上积煤清理,车门的关闭和绑扎。
2).空车线落地煤的清扫、回收、组堆,使用机械设备装车、运输到发包方指定地点。
3).翻车机支座、支撑轮处积煤的清理,翻车机下部篦子蓬煤(及冻煤)和卸煤沟篦子积煤清理。
4).卸煤区域(含铣切机层、给煤机层、零米地面及站场内)的积煤、积粉和杂物清理、清扫。
5).超过车厢高度翻车机压脚处煤炭的清理。
6).船舱内余煤的人工清理。
7).船舶甲板和码头前沿积煤、积粉、杂物的清理、清扫。
8).配备充足的清煤及运煤所需要的装载机、货车及锹镐和绑扎车皮使用铁丝等消耗性材料。
9).在没有车船清底时,清车船底人员在厂内待命,随时听从燃料部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3)自2016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4)自2016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2013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具有不少于2项火力发电厂车船底煤清理项目的业绩 8)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6月21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6月28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