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消防水泵组设备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防水泵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
2)规模: 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
3)建设工期:2020年11月15日第二台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行;
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详见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5)交货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
6)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具有消防产品的3C强制认证资质;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流量不小于800m³/h、扬程不小于116m的3个消防水泵项目投运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本次投标所投品牌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流量不小于800m³/h、扬程不小于116m的3个消防水泵项目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招标方有权视为无效业绩。
4.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1、2要求;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21日9时00分到2019年6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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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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