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工程施工
(2)建设规模:在原有厂区新建污泥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150t/d(含水率80%),总投资5197.59万元。工程内容为新建污泥集中处理车间1座,包括厂房、工艺设备供货安装、联动调试及配套公用工程等,同时更换原有污泥脱水间的设备,还有拆除工程。
(3)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区东部,溪洞火车站南侧,布尔哈通河下游北岸,延吉市污水处理厂院内
(4)标段划分:1个
(5)工期要求:2019年7月2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工期 103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污泥集中处理车间及更换原有污泥脱水间的设备工程和拆除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取得主工艺相关的生物+分子膜有效肥发酵设备生产厂家(如进口设备须是中国地区的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代理一个设备品牌参加本次投标。如厂商已用自身名义参加投标,则不得另行授权其他投标申请人,否则该厂商及其授权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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