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设备名称: VA辅助锅炉房电锅炉设备_设备数量: 2台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蒸汽流量40t/h及配套辅机,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交货时间:2021年6月19日 交货地点:DDP现场指定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所投标产品需具有核电站类似电锅炉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所投标设备或容器分包商需具有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或B级以上),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招标设备的合格资质。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手册,并对质量管理手册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查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7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买方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3.4 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19年6月21日9:00— 2019年6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