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19321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HTC-19321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LNG瓶组站2座,供气能力3000Nm3/h,站内设置燃气供应所有配套设施。大杨树镇居民楼(约30000户)配套中压、低压庭院、户内管线及设备上述两项工程设计及施工(达到投产供气条件的全部建设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6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6月26日15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7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大杨树镇居民楼(约30000户)配套中压、低压庭院、户内管线及设备上述两项工程设计及施工(达到投产供气条件的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高级工程师; 3.3投标人近5年需具备类似燃气项目的设计及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 等);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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