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9年6月21日
招标编号:开行闽集采[2019]11号
受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重要单证寄送及回收服务2019年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项目概述:根据分行业务需要,拟选择一家第三方寄送客户回单、对账单、对账签证单及回收对账签证单回执,并确保对账签证单回收率为每季度100%、全年100%,年预算不高于60万元,合作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如合同执行质量评定为优良,则按原合同续签。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通用条件证明文件:
(1)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也可仅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足以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2)供应商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承诺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未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的,应出具信用中国网站 或 公布的信用记录截图,或者相关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出具相关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承诺未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同时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并且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承诺不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 特定条件证明文件:无。
5、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7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网络标书销售: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 (3)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现场文件领取 6、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9年7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会议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5层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1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及 9、 采购人: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邮编:350001 联系人:官春艳 电子邮件:guanchunyan@cdb.cn 采购代理机构: 邮编:350001 联系人:熊婷芳 电子邮件:fjrwzb@163.com 购买投标文件账号: 户 名: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