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靖边伊当湾100兆瓦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和项目范围
靖边伊当湾100兆瓦光伏发电工程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试运行一体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接入系统及送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所有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催交和现场保管及与其各供货或服务商的协调;光伏发电工程建筑及安装施工,35kv集电线路及110KV送出线路土建及安装施工,110KV升压站土建及安装施工;交通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防洪工程及临建工程等;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协调,光伏场区林木补偿清赔;施工临时用地及外送线路土地用地手续办理;赔偿、青苗补偿、原始地貌恢复、弃土弃渣处理等;项目有关建设手续(施工许可等)办理、并网发电手续等办理。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申请人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国内外3个单项30MWp及以上或累计2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承包项目的合同业绩,需提供EPC承包合同中文版本的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设计、供货、施工等EPC服务内容),否则招标方有权视为无效业绩。
4.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06月17日09:00起至2019年06月24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