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项目7号机组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鉴于7号汽轮机组存在通流效率偏低等问题,对7号汽轮机实施高中压缸通流部分改造。本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方式,主要包括:改造部件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机组改造相关施工、改造后机组调试及改造过程中的脚手架保温施工等。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48个日历天,计划于2020年5月28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号机组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7号机组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工程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应具备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国内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业绩不少于3台(业绩以所附合同复印件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汽轮机通流改造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和调试的能力;
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6月20日16时00分到2019年6月28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