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电厂蜂窝型集束煤仓制氮系统增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长兴电厂2*660MW火电燃煤机组。
计划工期:拟定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完成物资到货;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完成厂蜂窝型集束煤仓制氮系统增容改造安装及调试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范围:长兴电厂蜂窝型集束煤仓增加一套制氮系统、原三套制氮系统空压机改造为无油空压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改造。包含改造所需的全部材料、安装材料和安装附件,并负责对蜂窝型集束煤仓制氮系统增容改造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九年(201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三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筒仓惰化保护的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须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内容的页面,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内容时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6月19日09时00分到2019年6月24日17时00分